你说这群团组织的定义,好多研究者有个说法,可共青团中央有关人士却觉得不准确,这里面到底咋回事,真是让人纳闷又想一探究竟
定义之争
研究者,经常把群团组织定义成不在民政部门进行社团登记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这好像是挺普遍的一种理解方式,但共青团中央那位有关人士却着急地跳出来说不行,这定义根本不准确。大家各执一词,就像两拨人在争抢着一个宝贝,到底谁说的才是对的?感觉背后肯定隐藏着不少秘密。
有时间我就想,大家思考这个定义的时候是怎么想的,为啥有人得出这个结果群团组织,有人却要否认?也许咱们就是得深挖一下这里面的门道,才能真正搞懂群团组织的真面目。
法规依据
民政部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那可是个重要的东西。它清楚地写着有三类团体不需要登记。像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且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还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不过这里面的第三类,很明显又不属于群团组织这挂的。这就把情况变得更复杂,犹如一团乱糟糟的麻线,我们得慢慢理清楚。
想想看,法规为什么要这么规定,这么规定对各类团体又有啥特殊的意味?说不定从这里能找到群团组织定义的一些关键小线索
体系解读
共青团中央一位负责组织工作的干部站出来发表看法。他说,群团组织那是党的话语体系里的概念。而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有的是法律概念,有的是行政概念群团组织,它们都处在不同的话语体系里。这就好比不同国家的人在交流,语言都不一样,它们之间有交叉重合的地方,也挺正常。咱们就得好好剥剥开,看看它们到底是怎么个关联法。
干部这么一说,搞得我更迷糊也更感兴趣了。不同体系下的概念碰到一起,会擦出怎样的火花,是不是这擦出来的就和群团组织的定义紧密相关
范围关系
从概念的范围来看,社会组织这个大圈子是包括社会团体的,而社会团体又像一个袋子,装着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是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这下就能看出,人民团体就像是这个大袋子里的一小部分东西。而且社会组织又分成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三类。这范围一层套一层的,让咱们找群团组织合适的位置可真费脑筋。
我就琢磨着,这些范围的划分有啥道理没,是不是跟群团组织的定义以及将来要走的路有啥关系,真得好好想想才行。
简单释义
要是不仔细去探究那个复杂的定义,咱们也能得到个简单关于群团组织的答案。在公开报道中,最常听到的就是“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这样的表述。从中组部发布的一个文件里能知道关于群团组织一个简单的说法。2006年中组部、人事部(后来合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啦)联合印发了相关意见。能从中看出来,群团组织应该就是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统称。这种简单释义就像在迷雾中让咱们稍微看清了点方向,但感觉也没有完全解开谜团。
为啥会用这样一种简单方法解释,是不是方便大众理解?可这个解释又是不是能真正盖得住群团组织丰富的内涵?这又是值得我们静下心去思考的事。
那么大家觉得,最终准确的群团组织定义应该是啥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