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代中国社会组织体系里“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社会团体”这三个概念,简直就像一团乱麻,把人脑袋都给绕晕!很多人,包括我自己,都经常搞不清楚它们的区别,今天咱们就好好聊一下。
性质差异大不同
虽然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社会团体名字里都有“团体”俩字,可它们的性质和定位那就跟天和地的差别一样大!从1949年以后,国家通过制度设计把这些组织都纳入了政治协商体系。就比如说人民团体,它非政府机关,可机关工作人员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部分岗位还用事业编制,政治属性那叫一个鲜明!就像在一些会议场合群团组织包括哪些,他们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
而群众团体,就跟机构编制管理体系有紧密关系。中央编办明文管理的22家群团组织有“8 + 14”的结构,其中8家是人民团体群团组织包括哪些,14家是扩展群团。像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中国残联就是这个扩展群团里的,它们服务的方面可多
历史基因追溯远
人民团体那政治基因,要追溯到1949年《共同纲领》确立的政治协商制度。就好像一棵树,从那个时候开始生根发芽。这些团体在法律层面有着双重属性,一方面是特定群体的利益代表,一方面又是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双重使命,就构成了人民团体独特的核心特征,就像人的灵魂一样。在国家大的政策制定等方面,人民团体能起到参与和影响的作用。
相对来说群众团体,在1949年之后随着国家的制度发展逐渐有了现在的样子。它有自己特定的一些发展路径,和人民团体在政治体系等方面相互配合又有不同。它们的历史记忆,留存着国家发展的痕迹
经费结构有区别
拿经费来说,从某全国性群团2023年度预算能看出来财政补助占了62% ,会费收入占28%。这个财政结构就和普通社会组织有很大区别。群众团体因为这种财政结构,能更好地开展国家任务等相关工作。比如说在做一些服务群众的大型项目的时候,有一定的经费保障。
而社会团体,运行经费完全要自己筹来。它得依靠会员的力量等方式自主获取经费来维持运转。像一些民间的技术交流社团等,要靠收一点会员费、拉点赞助来开展活动。
职能定位各不同
在职能方面,人民团体具法定协商职能。在中央层面通过政协提案直接影响国家立法,那作用可不小。像人民团体中的工会,能代表职工和企业等方面进行协商。它的省级分支机构就转向政策执行了,比如某省工会近三年推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计划”,这其实就是对国家政策在地方上的落实
群众团体侧重特定领域服务。全国的22家群团建立垂直网络开展服务,地方自主设立的群团就聚焦区域需求了。比如说服务区域内的文艺发展、扶贫救助这种具体事务,地方性群众团体的职能更具有实操性。
生成人事大对比
从生成路径来说,人民团体须经政协制度确认,就像拿到一个重要的证书一样。群众团体呢依赖编办名录,看在不在那个编办规定的名录里面。社会团体则必须在民政登记。这三种不同的生成方式,决定了它们一出生的身份不同。在人事方面,就说负责人,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负责人由党组织推荐,这体现了一种政治要求和管理,体现了党对工作的一种领导安排。比如说在地方上选择群团负责人就比较慎重。可社会团体负责人就自主选举了,靠会员们自己投票之类的选出自己觉得合适的负责人,这样有自己的灵活性。
辨别方法很重要
当我们遇到一些奇奇怪怪自称“全国性行业联合会”的组织的时候,还有那些宣称具有参政议政资格的机构时候。我们必须得擦亮眼睛好好去辨一辨,对于自称“全国性行业联合会”的组织我们可以通过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验登记信息看它是不是正规。要是有机构说能参政议政,那就核查它是不是在22家中央群团名录。这个辨别的能力太重要了,能防范非法社会组织来坑我们,保护我们的权益。要是弄错了,说不定就白交钱给它们,结果啥事也办不成。所以呀大家可得小心防范。那么在你身边有没有遇到过分不清这三个团体的事?大家快在评论里面讲讲,别忘了点赞和分享文章。